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擴大政策知曉率,我們將市財政部門編制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提示函》和《“政采貸”業務提示函》兩類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相關政策提示內容進行告知,以幫助廣大中小微企業了解并掌握相關支持政策,助推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
為助推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單位通過落實加強采購需求管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提高中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支持對象】
以下對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
【支持情形】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
(二)在工程采購項目中,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
(三)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其中,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
【注意事項】
1.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出具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之外的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
2.中小企業應當對聲明函的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聲明內容如有不實,則構成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情形,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意向、采購公告和招標文件(談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應當明確本項目執行支持中小企業的具體措施,如預留份額、評審優惠(應當明確具體優惠比例)或者優先采購等。
【政策目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3.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
4.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5.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津財采〔2021〕12號)
6.市財政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交通運輸委 市水務局 市政務服務辦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的通知(津財采〔2022〕11號)
“政采貸”業務提示函
【政策簡介】“政采貸”業務,即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具有流程簡便、放款迅速、免實物質押、貸款利率低等特點。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如有融資需求,可以憑借包括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等在內的相關材料向各商業銀行申請融資,并享受商業銀行優惠利率以及人民銀行支小再貸款政策等。
【貸款途徑】截止目前,我市已有農業銀行、光大銀行、渤海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等18家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政采貸”產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政采貸”產品介紹專欄(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開了產品詳情、產品特色、服務電話等信息,后續如有其它銀行推出此類產品,“政采貸”產品介紹專欄也將及時更新。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如有融資需求,可以自行對比或咨詢,并可以通過天津市政府采購網中公示的“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鏈接或中征平臺官方網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銀行提交融資申請。
【特別提示】“政采貸”業務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自愿、風險自擔”的原則,供應商自愿申請“政采貸”業務并自由選擇商業銀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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